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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等外企在华垄断溯源:超国民待遇带来忧患

  屈丽丽

  编者按/近期,国家、国家工商总局等反垄断部门对奔驰、宝马、奥迪以及微软等外企密集启动反垄断调查,这使得外企在中国市场的垄断经营情况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难发现,从2008年《反垄断法》开始实施以来,近年来遭遇反垄断调查罚款的以外资企业居多,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正是多年来国内各地针对外企的优惠政策使得它们迅速成熟壮大,形成垄断和滥用垄断地位的事实,而目前的反垄断调查可谓是对以前政策副作用的纠偏。消息显示,国家针对日本汽车品牌的横向反垄断调查也正在进行,此次调查涉及的是更为复杂的横向垄断问题。而我国对于《反垄断法》的完善和实施,则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比如如何避免法律执行内外有别,如何对民众更为关心的央企垄断行为进行调查规范等。

  超国民待遇“养虎为患” 外资在华袭断溯源

  从2013年1月,国家对三星、LG等6家境外企业开出首张针对外企的、总金额高达3.53亿元的价格垄断罚单,到今年国家对美国高通垄断事实的确定并有望开出10亿美元罚单,再到对奔弛、宝马、奥迪价格垄断的反垄断调查,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突击检查,外资巨头在华的垄断状况让人怵目惊心。在一个比一个更高的天价罚单背后,比反垄断事件本身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外资的在华垄断?

  来自某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反观上述反垄断主角所在的行业,大都是市场化很高的行业,如果按照市场的逻辑进行分析,只要国内有与之可以匹敌的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好的技术以及更适当价格的产品,这些企业的价格就不敢设得那么高,这反过来也说明,国内缺乏一批在市场上可与之抗衡的企业,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那么,造成内外资企业的竞争力的差异到底有哪些?除了外资企业所具有的内在优势之外,国内的经营环境到底对内外资企业提供了哪些差别化的土壤?

  反垄断法资深专家谈亚军律师也表示:“我们不能否认改革开放在招商引资上的正确性,但往往是某些政策的副产品,尤其是内外资企业在同一问题上的不同态度,直接导致了内外资企业在竞争实力上的差异。”

  起跑线上的差异

  众所周知,在2008年8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的二十多年间,我国一直执行的是内外资的差异化税收政策,即对内资企业征收33%的所得税,对外资企业征收25%的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最终将内外资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应该说,最早的差别化的所得税设计,是改革开放下招商引资的一种特殊安排,它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资金,先进的技术以及中国企业可以学习模仿的对象,是不容否认的大方向,只是政策上对外资的倾斜在客观上造成了外资企业在中国做大做强这一副产品。”谈亚军表示。

  的确,看看上述这些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的时间表,就不难看出这些外资企业享受到的政策红利,以及它们在资金、技术、管理、品牌本就比内资企业不知要强大多少倍的情况下赢在起跑线上的优势。

  公开资料显示,微软公司是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之一。早在1992年,微软就看好中国软件市场的巨大潜力和“钱”景而开始进入,彼时的大部分中国人,可能还不知道操作系统到底为何物。

  可查询的资料显示,另一家芯片巨头——高通在中国市场的运营开始于1999年的中美关于CDMA移动通信签署协议的谈判,最终在与中国联通CDMA的项目合作中稳固了在中国的市场地位。

  三星在中国的发展可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 在中韩还没有建交的历史背景下,三星经香港从大陆进口煤炭,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1992年4月,三星在天津成立三星第一家在华合资企业。1992年8月,中韩两国建交以后,三星在中国的发展开始加速。1995年1月,为加强三星在华业务,三星集团中国总部成立,次年,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2002年三星家电全面进入中国。彼时,中国的家电消费市场正是全面爆发的时刻。

  LG电子于1993年10月进入中国。事实上,在LG进入中国的早期就有这样的说法,“伴随着LG正在酝酿的迁都中国行动,不断有利好消息传出的中国大市场正悄然改变着韩国企业的业务模式。”

  中国的巨大市场及其压抑多年开始爆发的巨大的消费能力,为这些外资企业在华的迅猛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那个时间点上,中国企业大多还是一些打着游击战的小企业,直到1984年,中国今天的标杆企业,包括联想、海尔、万科才刚刚成立。

  再来看看汽车产业,奔驰1986年在香港成立戴姆勒奔驰中国公司,1989年停止中国大陆业务,1992年恢复,所以理论上S320正式进入中国应该是1992年。但即使这样,奔弛所享受到的税收优惠也长达16年之久。

  而宝马集团则是1994年4月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标志着宝马集团正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2003年5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在中国汽车市场爆发式增长的21世纪之初,可以说,这些外资企业都是以高于内资企业8%的利润在运转。

  “不要小看这8%,由于内外资企业的KNOW-HOW(技术决窍)不同,由此可能创造出来的差异化优势可能会放到很大。”一位内资竞争企业的负责人如是表示。

  事实上,彼时中国市场环境下给予的外资政策倾斜并不仅仅是8%的所得税上的优惠,同时,为鼓励外资企业在华投资,中国长期以来对外资企业实施了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告诉记者,“中央制定的两免三减半(即前两年免税,接下来三年税收减半)的政策,在每个省或地方上执行的都不一样,比如北京实行的就是三免三减半(即前三年免税,接下来三年税收减半,下同),新疆、西部等地区也是三免三减半,中原地区执行的是两免三减半,或者是一免三减半。”这样做的结果,无疑是外资企业获得了巨大的税收红利。

  “同时,即使到了2008年1月1日,一些注册于2007年某个时点之前的外资企业,仍然可以依照过去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完既有的税收优惠。所以,应该说,在一些行业和企业里,这些税收红利的倾斜一直持续到了2010年之后。”

  上述专家同时告诉记者,“当中国大部分企业还对工商注册,或公司法人懵懵懂懂的时候,这些企业已经擅长利用公司的结构化安排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比如外资公司过几年就会重新成立一家公司,不停地享受‘两免三减半’或‘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各地又基于招商引资的工作,对这类企业大加欢迎。所以实际上,很多外资企业在华的税收优惠并不仅仅是三五年,而是一直持续了很多年。”

  仔细盘点我们的“招商引资”政策的执行,尤其是在地方的执行,就会发现不少纰漏。

  比如地方一般只重视招商引资的数据成果,引进了多少外资,建了多少厂房,吸收了多少劳动力等等,但对于“招商引资”政策的更深刻的内涵,比如以“市场换技术”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

  “即使一些外资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中国研究中心,貌似把技术拿到了中国进行研发,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往往是为了博得当地的好感,其真正关键的核心专利技术并没有带到中国。”来自某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负责人如是表示。

  但是,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外资企业在地方上获得了大量的土地优惠政策,有些土地甚至是划拨使用。值得注意的是,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体现在生产要素上的差异化待遇,也将直接导致竞争地位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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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垄断微软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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